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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市律师协会与青县法院成功举行“推进案件评查工作”签约仪式

10月18日上午,沧州市律师协会与青县法院“推进案件评查工作”签约仪式在青县法院举行。沧州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于洪玉,沧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尹建华,律师科科长王文标,律师协会监事长李成道,青县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黄坤生及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仪式。

 

尹建华会长、黄坤生院长分别代表沧州市律师协会与青县法院签署了《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》,为案件评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、增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。

 

 于洪玉同志指出,人民法院、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协会都是党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,法院工作的进步与发展,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,希望市司法局、市律师协会、青县法院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,加强协作交流,共同构建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。 尹建华会长表示,青县法院邀请市律师协会参与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,既充分体现了法院对律师的尊重与信任,也是对律师业务素质、职业能力的肯定,市律师协会愿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案件评查工作,践行法治理想,强化责任担当,与法官深化交流,共同提升职业素养和能力,相互监督、增进互信。

 黄坤生院长表示,律师业务水平精湛、实践经验丰富、立场客观中立,引入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,可以从不同视角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,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,落实办案责任,提高案件质量,倒逼法官提高理论、思辨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,同时也体现了法院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监督的坦诚、着力提高案件质量的决心,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进行交流与协作、学习与互动搭建了平台。

 沧州市律师协会将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,在今后的工作中,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模式,继续发挥律师群体在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积极作用,推进新时代法律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 

(文章转自沧州市律师协会公众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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