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任,南开大学,法学学士学位。全国优秀律师、沧州市律师协会会长、中共沧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;河北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、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;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,沧州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,中共沧州市委第十次代表大会党代表。
副主任,合伙人。河北地质大学,法学学士学位,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,“河北省优秀律师”、“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法律服务先进个人”、“沧州市百姓心中十大好律师”、“沧州市优秀律师”。
副主任,河北大学,法学学士学位,“沧州市优秀律师”,“河北省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”。
副主任,法学学士学位,河北省第十届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、河北省青联委员、沧州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、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沧州市工商联执委、九三学社河北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。
合伙人,河北大学,法学学士学位。沧州市优秀律师,沧州市政府纠风办政风行风监督员
合伙人,河北大学,法学学士学位。沧州市优秀律师,沧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。
党支部副书记,法学学士学位。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。
河北东方伟业(泊头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唐山学院,法学学士学位,中共党员。业务特长:民商、刑事、婚姻家庭纠纷等业务。
沧州电大教授,中共党员。沧州市第八、第九届人大代表,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